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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02 发布日期: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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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02
发布日期: 2019-04-02
关于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4-02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 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砂石分离器分离出的砂石、废机油、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砂石分离器分离出的砂石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察报告和监测报告结论及现场查看情况,经研究,同意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三、其他意见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标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处置工作。

请宣城市宣州区环保局水阳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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