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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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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1702-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17-02-08
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1702-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17-02-08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669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8项、行政处罚62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24项。以区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宣传、贯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组织开展各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

3.承担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4.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5.受理、查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安全各类举报、投诉。

6.承担生产、流通、经营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工作。

7.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9.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11.负责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

13.拟订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

1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随机摇号确定的抽查企业名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予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以及即时信息开展检查;组织规模以上的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中小企业(含小微企业)签订《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等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5.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服务。

16.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17.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18.负责广告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19.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宣城市知名商标、宣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城市市长质量奖、宣城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评价的推荐工作。

21.负责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工作。

22.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23.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24.组织开展无传销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25.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6.监督管理全区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27.组织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全市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8.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29.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30.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31.承担全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监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的使用。

32.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

3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工作规划;贯彻实施市医药经济产业政策;参与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中药材产业化;参与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34.制定全区重大食品安全监管整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指导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召回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抽检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承担区内开展以及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5.承担区内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处理违法广告数据并查处。

36.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3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公共服务事项

1.负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推荐工作。

2.负责在工商管理案件中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工作。

3.负责安徽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

4.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提供有关服务。

5.负责本机关登记管辖企业冠省名称受理、审查、网上呈报、材料归档等工作,并以本级登记机关名义出具经省局核准的冠省名名称文书。

6.企业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

7.承担安徽省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评比推荐工作。

8.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9.管理和维护本机关登记的企业档案,向社会提供企业档案查询服务。

1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初审和上报工作。

11.安徽省名牌产品、政府质量奖、卓越绩效奖申报推荐。

12.《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核发与变更形式审查。

(四)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登记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3.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4.计量仲裁检定

5.强检计量器具监管制度

6.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中事后监管

8.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10.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1.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事中事后监管

12.个体工商户登记

1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14.城区以外户外广告登记

15.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没有具体的罚则)

16.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没有具体的罚则)

17.公司及分公司备案

18.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19.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备案(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备案没有具体的罚则)

20.合伙企业备案事项

2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22.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事项

23.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24.合同争议行政调解

25.消费者投诉调解

2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7.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28.直销企业监管

29.打击查处传销行为

30.查处反垄断行为

31.食品生产许可

32.食品流通许可

33.餐饮服务许可

34.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35.药品经营监管

36.第一类医疗器械监管

37.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法监督检查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区市场监管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各类权力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区市场监管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区编办备案。

(五)部门交叉职责

1.有关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食品风险评估的建议;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食品、食品摊贩、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依法开展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建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区农委  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产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区卫计委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工作。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风险评估,并及时将检验和风险评估结果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区商务局  负责拟订食品流通、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负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执法活动,查处暴力抗法案件。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对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食品药品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管理的日常巡查和污染纠纷的现场处理,负责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

区环保局  负责提供市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排放执行标准和监测数据等技术支持;负责依法开展餐饮服务项目环保审批,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区教体局  负责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集体食堂的建设与食品安全管理。

2.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单位)  负责查处取缔无有效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活动;负责依法对集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环节进行监管;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等须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经营行为。

区经信委  负责监督管理旅馆、公章刻制、典当等特种行业、场所,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枪支、爆炸等危险品经营,以及其他依法需取得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监督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其他须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经营的场所,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经信委  负责监督管理煤炭生产经营(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除外)、供电营业、食盐批发等须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商务局  负责监督管理成品油零售、仓储、典当业、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外派劳务等须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  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须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勘查、开采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勘查开采行为。

区安监局  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区卫计委  负责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须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查处相关无证经营行为。

区人社局  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住建委  负责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燃气供应、城市规划编制等须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监督管理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港口经营及相关业务等须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环保局  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等须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文旅委  负责监督管理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制品)发行、出版物进口、印刷业、音像制品制作等须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

区农委  负责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蚕种、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经营、生鲜乳收购,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物种子生产经营,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等须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市烟草专卖局宣州区分局  负责监督管理须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烟草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其中,无证零售烟草制品需给予处罚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查处取缔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及流动摊点的无照经营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  依据法定职责,负责监督管理须本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无许可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本辖区内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等经营条件,及时执行相关部门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

3.整治虚假广告的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广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广告监测体系,推进广告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逐步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监管网络。深入运用广告监测结果,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媒体通报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文化经营场所广告经营机构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建立健全继续与监管、执法联动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案件查办机制,确保案件查办到位,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委宣传部  继续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及时通报媒体广告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媒体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和新闻形式广告,指导和监督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推动建立和落实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

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深入推进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和关闭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非法网站。

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加强与市场监管、互联网信息、通信管理、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共同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传播淫秽色情等犯罪行为。

区监察局  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卫计委  加强医疗机构及其网站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和信息的监测,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信息、情节严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医疗机构予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区文旅委  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监听、监看,监督播出机构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对违规违法广告的播出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加强报刊广告审读工作,监督报刊出版单位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加大对刊播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通报和处理力度。

(六)市区职责划分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工商质监方面的相关市场监管事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宣州区行政区域内除市工商质监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范围以外的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市场监管事务。

具体管理范围、职责划分由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与市工商质监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商后发文明确,并报区编办备案。

二、部门概况

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了办公室、人教科、特设科、质量科、市场科、企业监管科等11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机构(乡镇监管所)、直属消保委、稽查大队2个事业单位。核准人员编制134人(其中含事业编25人),现实有人数128人。退休5人。遗属1人。公务用车改革后,保有执法执勤车辆15辆。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1699.97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1699.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169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95万元,占7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73.02万元,占28%,主要用于工商、质监、食药市场监管方面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99.97万元。收入全部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96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8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20.78万元,占7%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96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8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20.78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1315.9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36万元,增加0.6%,增加原因是工资改革单位职工工资增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53.3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0.18万元,增长106.2%,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纳入本功能科目核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09.8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9.85万元,增长37.3%,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的医疗保障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20.7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48万元,增长5.7%,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等。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6.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5.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8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采购货物及服务。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表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99.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5.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3.38
    其他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9.85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20.7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699.97 二十二、预备费
上年结余收入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1,699.97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699.97 支出总计 1,699.97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附表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事业
收入
经营
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合计 1,699.97 1,699.9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5.96 1,315.96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305.96 1,305.96
    2011501     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793.85 793.85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93.02 93.02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160.00 160.00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50.00 150.00
    2011550     事业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09.09 109.09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0.00 10.0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3.38 153.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3.38 153.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38 153.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9.85 109.85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60.00 60.0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60.00 6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9.85 49.8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9.85 49.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0.78 120.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0.78 120.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6.07 96.07
    2210202     提租补贴 24.71 24.71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预算情况。

附表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699.97 1,226.95 473.0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5.96 902.94 413.02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305.96 902.94 403.02
    2011501     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793.85 793.85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93.02 93.02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160.00 160.00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50.00 150.00
    2011550     事业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09.09 109.09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0.00 10.0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3.38 153.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3.38 153.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38 153.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9.85 49.85 60.00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60.00 60.0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60.00 6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9.85 49.8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9.85 49.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0.78 120.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0.78 120.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6.07 96.07
    2210202     提租补贴 24.71 24.71
附表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5.96 1,315.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二、本年收入 1,699.97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一)公共预算拨款 1,699.97 五、教育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69.97 六、科学技术支出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23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3.38 153.38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支出 109.85 109.85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20.78 120.7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699.97 支出总计 1,699.97 1,699.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附表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699.97 1,226.95 473.0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5.96 902.94 413.02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305.96 902.94 403.02
    2011501     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793.85 793.85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93.02 93.02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160.00 160.00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50.00 150.00
    2011550     事业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09.09 109.09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0.00 10.0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3.38 153.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3.38 153.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38 153.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9.85 49.85 60.00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60.00 60.0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60.00 6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9.85 49.8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9.85 49.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0.78 120.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0.78 120.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6.07 96.07
    2210202     提租补贴 24.71 24.71
附表6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226.95
工资福利支出 1,003.80
30101   基本工资 404.29
30102   津贴补贴 345.05
30103   奖金 33.69
3010401   养老保险 153.38
3010403   医疗保险 49.85
30107   绩效工资 17.54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27
30201   办公费 7.20
30202   印刷费 2.00
30204   手续费 0.50
30205   水费 0.30
30206   电费 3.00
30207   邮电费 1.00
30211   差旅费 1.00
30213   维修(护)费 1.00
30215   会议费 0.70
30217   公务接待费 6.50
30226   劳务费 0.40
30228   工会经费 9.61
30229   福利费 0.5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7.88
30305   生活补助 0.54
30311   住房公积金 96.07
30312   提租补贴 24.7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56
附表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固本表无数据。
附表8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45.5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7.5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7.5
       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未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来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州区区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财行〔2013〕218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7.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5万元(公务车辆改革减少公务车辆6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执法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