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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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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1910-00009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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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0-22
《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22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年9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皖办发〔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省委、省政府决定争取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2019年4月8日,国家林草局同意支持我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和重点任务。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行动计划中有关生态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函》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吸纳各地林长制改革的创新实践和经验做法,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

 

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创造出更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提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的战略定位,并设定到2025年的创建目标。

 

2.重点任务。围绕林长制改革“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提出17项具体举措。一是强化护绿,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强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林业资源安全巡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二是加快增绿,推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推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推行森林可持续经营,推动区域林业生态整体提升。三是严格管绿,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完善林业资源监测和管理服务。四是科学用绿,促进林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森林生态补偿。五是深化活绿,创新林业发展支持保障机制。健全林业产权制度,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3.保障措施。包括压实创建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完善要素支撑、营造良好氛围等4项措施。《实施方案》明确,省财政设立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综合奖补资金,充分利用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省级总林长对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负总责,组织研究改革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市县党委和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总林长及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推动乡村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

 

各地要坚持分区突进、彰显特色,2019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创建规划,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要统筹推进“五绿”任务,全面发力推深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保障,务求实效。省林长制办公室将加强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跟踪掌握创建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