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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和渔具渔法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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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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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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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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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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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有关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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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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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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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捕捞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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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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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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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和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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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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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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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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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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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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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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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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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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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按照规定应当报废而继续作业,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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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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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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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违规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船和擅自拆除有关重要设备、改变渔船航行标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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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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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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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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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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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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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记录、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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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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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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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未按规定办理签证,在渔港内不服从管理和停泊时未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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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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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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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和新、改、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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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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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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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在停泊或进行装卸作业时造成渔港或渔港水域污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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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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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化学消油剂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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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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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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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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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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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向渔港港池内倾倒污染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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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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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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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手续,但未按规定持有船舶有关证书、签证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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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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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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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有效或冒用、转让渔业船舶文书证明和船名、船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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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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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悬挂船名牌和配备救生、消防设备及滥用遇险求救信号,违反航行日志有关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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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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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齐、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普通船员未取得有关训练合格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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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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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违章装载货物且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违章载客,超过核定航区航行和超过抗风等级出航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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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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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等决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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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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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冒用、租借、涂改或者违规获取船员证书,持证人与证书所载内容不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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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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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航标或其他助航、导航标志和设施进行损坏或造成失效、移位、流失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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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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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港航法律、法规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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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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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航行救助有关规定,发生碰撞事故后擅离现场或拒不到指定地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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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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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海事报告书》或内容不真实而影响海损事故调查处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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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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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捕杀、买卖、运输、携带、加工、邮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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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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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造、倒卖、转让水生野生动物有关证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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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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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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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其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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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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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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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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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设施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防污证书、文书,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作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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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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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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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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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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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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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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