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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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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州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回应 企业或者团队参加创业大赛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26 发布日期: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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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州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回应 企业或者团队参加创业大赛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26
发布日期: 2018-03-26
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回应 企业或者团队参加创业大赛条件
发布时间:2018-03-26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参赛条件如下:

   大赛设企业组和团队组比赛两项赛事。参赛的企业和团队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业务,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 在报名时已在宣城注册成立企业或与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已签订落户协议 
  2. 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 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时未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核心团队成员有意向在宣城市创业,并且赛后半年内在宣城市注册成立企业,将参赛项目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