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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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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3M/201909-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3季度行政处罚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1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3M/201909-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3季度行政处罚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18
3季度行政处罚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9-09-1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3季度行政处罚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
1、立案阶段责任:对符合立案法定条件的案件,予以审查后,确定是否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不予立案的书面记录存档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举报人。
  2、调查阶段责任:按照法规规定和程序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调查,证据完整确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合议,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告知阶段责任: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 。
  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当事人救济的途径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法定期限通过法定方式送达给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承办人应当制作结案报告。将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加盖案件承办人印章,归档保存。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3、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 滥用职权、滥施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7、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