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综合与业绩考核科(负责人:许强文 科长 电话:3023853)
1、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制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标准。
2、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3、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4、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5、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等行为。
6、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7、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8、制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
9、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
10、提出加强所监管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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