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业财务科(负责人:雷永葆 科长 电话:3023365)
1、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办法。
2、管理全区农业方面的事业经费和有关专项资金。
3、会同对口联系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
4、审核对口部门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
5、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6、审核对口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7、会同对口部门审核、拨付农业补贴资金。承担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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