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事业财务科(负责人:徐采兰 科长 电话:3016752)
1、提出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部门专项资金追加申请并提出建议。
2、负责全区财供工资管理及工资代发等工作(非代发单位由归口业务科室负责)。
3、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务制度。
4、负责对口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跟踪问效。
5、负责“三公”经费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6、负责归口单位预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执行及预决算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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