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财政监督检查局(法制科)(负责人:章玲 副局长 电话:3021467)
1、组织拟订和执行有关全区财政监督的法规、政策和制度。
2、监督检查全区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
3、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4、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承担财政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6、承担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和财政法制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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