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财政局>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404-00035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宣州财政网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职能配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404-00035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宣州财政网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职能配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4-04-19 10:23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5号)和《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区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区财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债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区财政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和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转移支付制度办法。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协调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决算编制及收支管理,调查研究乡镇财政运行状况;负责各级财政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十二)负责全区民生工程的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宣传以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十三)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农村综合改革财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五)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财务状况的监测,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督。   

(十六)负责组织考核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

(十七)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负责金融企业金融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责调整。

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负责人姓名:孙平

联系方式:0563-3023260

办公地址:鳌峰东路178号北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邮箱:xcsxzqczj@163.com

邮编: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