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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农业产业化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18 发布日期: 2018-10-18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农业产业化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18
发布日期: 2018-10-18
关于农业产业化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农业产业化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区是农业大区,农业产业化扶贫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之一。农业产业化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现有资源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因户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经营。2016年底前,全区142户有产业发展愿望、有劳动能力的重点贫困户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增收脱贫。通过2年努力,2017年底前,全区13个贫困村加快培育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

  二、支持发展重点产业

  (一)发展高效经济作物。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粮食、蔬菜、茶叶、水果、烟叶、中草药等特色经作种植,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公司+农户+扶贫户”、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高效经济作物。

  (二)发展优势畜禽养殖。根据我区畜禽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家禽、生猪等优势畜禽产业。发挥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引领带动作用,采用“公司+农户+扶贫户”、“合作社+社员+扶贫户”等模式,扶持贫困户从事一定规模的家禽、生猪养殖,丘陵地带可引导发展土鸡养殖。

  (三)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对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的贫困村,大力发展常规水产养殖,积极发展青虾、螃蟹、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推进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家庭渔场。充分发挥我区气候、生态、水质等优势,培育种苗繁育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专业大户,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水产苗种养殖。

  (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方向,在贫困村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稳定、高质的生产原料来源,做大做强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支持企业为贫困村及农户生产提供资金、种子、农资及技术指导,指导农户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引导无劳动能力、无种植意愿的贫困户土地向农业现代化企业、经营大户集中,促进贫困户生产由家庭经营向农场或企业经营转变。

  三、精准扶贫措施

  (一)确定贫困村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促进整村脱贫。立足贫困村特色资源优势以及发展趋势,确定我区13个贫困村主导产业,优先扶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开展农产品加工和相关服务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采取项目实施、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帮扶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市级以上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扶持孙埠镇合义村发展大棚蔬菜,水阳镇光明村发展品牌粮食,黄渡乡安莲村发展绿化苗木,沈村镇武村、养贤乡山河村、水阳镇吴村、周王镇红洋村发展水产养殖,狸桥镇金凤村发展白茶,周王镇净蓬村、井边村发展家禽养殖,通过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化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二)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户科技种养水平。组建区农业产业化脱贫培训讲师团,对有劳动能力和从事种养业愿望的贫困户进行培训,对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贫困人数少的乡镇以加强现场指导为主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将有劳动能力和有从事种养业愿望的贫困户全部轮训一次,并将此类贫困户全部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范围。包村联户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每年入户服务次数不少于12次,以乡镇为单位,农业服务站科技人员结对科技帮扶本乡镇农业产业脱贫户,每年到贫困户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区农委及委属单位建立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机制。使有劳动能力和从事种养业愿望的贫困户至少掌握1项种养业技术。

  (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对帮扶贫困户脱贫。一是将新型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贫困村作为评审各级示范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称号和安排涉农项目的优先条件。新申报市、省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联系帮扶3户、10户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新申报市、省级以上的农民合作社以分别联系帮扶2户、5户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新申报市、省级以上的家庭农场分别联系帮扶1户、3户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设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等设施,推进农产品深度开发,在农业设施用地以及有关扶持项目上予以倾斜.三是积极鼓励贫困农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四是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对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评优的优先条件。五是针对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要,每帮扶1户贫困户给予5万元信用贴息贷款,根据帮扶贫困户的数量确定融资额度,每个融资周期为1年。六是对贫困户劳务上给予帮扶,鼓励农机合作社、植保等服务类合作社、家庭农场对贫困户在种、收季节予以帮扶,在评级评优上作为优先条件。七是对各种有扶持项目的示范主体如生态农业示范点、省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小区等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或贫困村作为必要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业产业化扶贫工作领导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联系主任、区农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粮食局、林业局、水产局、商务局、供销社、人社局、教体局、农发行宣州支行、皖南农商行、湖商村镇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委,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农业产业化扶贫工作。

  (二)抓好政策落实。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对有关扶贫项目以及扶贫资金使用方面,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资金。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会议、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齐力营造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社会责任。广泛开展“产业精准扶贫”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种养大户、产业能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积极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的责任意识,自觉、主动与扶贫对象结对帮扶。

  (五)加强绩效考核。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作为脱贫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关于光伏发电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精神,积极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协调、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统一标准、保障质量,合力推进、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2016年底前贫困户全部脱贫,2017年底前贫困村全部出列,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市级加强指导和协调服务,县级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招标,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达到较高的性价比。

  (二)突出重点,自愿申报。光伏扶贫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市级汇总上报和备案。

  (三)多方出资,明晰产权。项目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或贫困户自筹等多种途径解决,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

  (四)规范操作,确保实效。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承建单位,选好企业和光伏设备,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优价廉。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用市场的办法,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三、实施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四、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力争建成3个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达180千瓦。2017年底,力争建成80个户均3千瓦的光伏电站、3个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达420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规划局、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物价局、区金融办、阳光电力公司等单位参加,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区政府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加强部门协作,统一组织光伏扶贫工程实施。

  (二)创新资金筹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其中自筹部分资金可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和社会各界支持等途径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区安排和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其中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自筹部分资金可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光伏扶贫的资金困难。

  (三)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根据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好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工作,与光伏扶贫工程有机结合,电网升级改造与光伏电站建设同步进行,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

  (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选址要尽量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建设,也可以建设光伏大棚,既节约耕地,又提高收益。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选址原则上在贫困户屋顶或庭院建设,对屋顶或庭院不适合建设的,可以按照村级光伏电站选址条件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方式建设,实行分户收益。

  (五)强化管理维护。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日常维护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协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印制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光伏扶贫使用维护手册》,发放到有关贫困村和贫困户。供电企业和中标光伏企业要对有光伏电站的乡(镇)、村选派专门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专业的维护队伍,负责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进行维修和维护指导。完成建设的贫困村、贫困户都必须参加一次光伏设备日常维护的知识培训,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挥最大效益。

  (六)明确责任分工。区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到村、到户项目的实施等;区财政局负责本级资金的筹集、预算安排和监管等;区发改委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以及光伏扶贫招标标准合同等;区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等;区电力办负责协调供电部门申请受理、计量装置安装与调试、接入并网、收购上网电量、落实国家补贴政策,转付补贴资金,确保政府补贴及时落实到位。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我区贫困户对光伏扶贫项目了解甚少,多数是一无所知,因此做好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要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光伏扶贫相关政策、产业特点等,帮助贫困户算好投入、收益明细帐,要使每个贫困户都了解政府对实施光伏项目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关于乡村旅游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管理”原则,精准锁定贫困村、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二、目标任务

  密切联系实际,分析扶贫现状,坚持因地制宜,引导乡村旅游开发与扶贫脱贫结对子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开展贫困村乡村旅游资源普查,找准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对象,按照“一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争取今年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乡镇人口全部脱贫目标。重点推进溪口镇四和村、东溪村、孙埠镇合义村等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扶贫工作。实现17332016年底脱贫,四合村、东溪村、合义村2017年出列。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平台

  1.核准底数。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贫困对象识别办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方式,逐村逐户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把真正贫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确保贫困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
  
2.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3.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原则,以乡(镇)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二)规划引领,科学扶贫

  1.以“三区一带”旅游总体格局为基础,以全区乡村旅游规划、南部书香田园休闲文化集聚区旅游规划、水东溪口等镇域旅游规划为指导,充分结合各地实际,明确旅游发展在扶贫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找准旅游在扶贫工作中的切入点和重心,不搞“一刀切”、“模式复制”。

  2.对水东、溪口等乡镇充分发挥旅游对扶贫的关键作用。编制专项旅游扶贫规划,集聚旅游政策、资金和人才等优势资源向这些区域倾斜,强化旅游项目带动作用,与扶贫部门加强对接,明确扶贫对象和重点。

  3.对旅游资源发展条件一般的区域,要发挥旅游对扶贫的辅助作用。通过发展旅游配套产业(种植业、养殖业、工艺品业等)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手拉手、心连心”,旅游扶贫帮扶工程

  1.以旅游项目带动就业扶贫。着力推进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农家乐及大型观光农林业,古溪口生态旅游度假、自驾游营地等项目,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

  2.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收扶贫。按照我区乡村旅游资源的不同类型和分布情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形地貌特点,深入开发农村古村古镇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乡村旅游示范户进行帮扶,使贫困户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可以提供特色的生态农副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加收入,同时又可以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牌。

  3.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模式。鼓励“公司+农户”、“公司+协会”、“旅行社+农户”等经营模式,通过“六个统一”实现乡村旅游集群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通过旅游资源入股、投工投劳等运作模式带动创收扶贫。采取公司+农户(贫困户)、能人带农户(贫困户),能人吸纳或租赁贫困户山林、果园、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料、资源合作参股,共同建设等形式,由政府规划,企业或能人牵头,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乡村旅游宣传促销中的作用,以及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的促销主体作用。引导、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和能人进行开发建设,根据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的部分果园、鱼塘、山林和土地等生产资源作价参股,经营业主返聘贫困户家中劳动力在经济实体中从事管理和生产,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渠道。

  4.大力开发和发展旅游商品带动造血扶贫。充分挖掘我区特有徽味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利用丰富的农副产品和竹木等资源,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和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积极开辟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旅游商品销售,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做到网店与实体店销售齐头并进,不断扩大网上购买的比例,提升我区旅游商品流通市场竞争力。

  (四)建立健全旅游发展长效机制保障脱贫

  1.高位推动。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成立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全区旅游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介。旅游部门会同宣传部门以“诗山鳄湖,醉美宣州”总体形象品牌为核心,通过旅游节庆和媒体专栏专题等多种方式,为重点村开展“美丽乡村游”等系列品牌创建活动。鼓励乡村旅游试点村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旅游。积极邀请国内旅游媒体和旅行商开展采风活动。

  3.加强人才和旅游就业技能培训,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加大对贫困户、特别是贫困家庭未升学的子女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参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促进就业脱贫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劳动者全部脱贫目标,突出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和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两个重点,以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载体,采取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就业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

  二、范围对象

  我区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16-59周岁劳动者。

  三、目标时限

  全区就业脱贫441989人,到2016年底,全区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家庭收入得到明显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劳动者全部实现脱贫。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

  一是建立就业精准扶贫台账。依托省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按照“准确、清楚、动态”要求,由基层人社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全面了解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等。在安徽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就业创业脱贫”模块中全面登记就业贫困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实现区、乡、村联网建档立卡,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二是实施就业援助精准服务。将贫困劳动者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为每个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免费就业创业服务,以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2016年底,全区贫困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进一步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完善就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解决公共服务“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及时收集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就业岗位信息,采取多种途径实现岗位信息进村入户。在贫困村配备社会保障自助服务机和电子显示屏,加强阳光就业网办系统及公共招聘网建设。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个乡镇至少组织一期贫困劳动者和辖区企业招聘对接会,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每月15日、30日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者就业。对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可凭劳动合同申领一定数额交通补贴。本区内转移就业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市内转移就业补助标准为每人300元,省内转移就业补助标准为每人400元。鼓励职业中介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或乡村能人介绍、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对成功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50元标准给予介绍机构(人)职业介绍补贴。五是落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见习补贴,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见习补贴。贫困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六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把热心公益、待遇较好、交通便利的各类企业招募为就业扶贫基地,托底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围绕乡村美好建设,大力开发一批保洁、保绿、保安等适合贫困劳动者岗位,把就业扶贫基地和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发放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工资,对安置贫困劳动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贫困劳动者补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元岗位补贴和五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至退休。

  (二)开展“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订单式技能培训

  加强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每个乡镇至少组织一期就业技能培训班,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以上脱贫技能,全区就业技能培训151398人。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开展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到省内技工院校寄宿就学的,毕业后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生活费补助;鼓励贫困家庭未能升学的子女到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学习满一年后,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生活费补助,确保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依托产业发展帮助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一是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作用。依托我区主导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地推荐贫困劳动者就业。二是发挥特色产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作用。支持贫困村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加强贫困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一批农业创业示范基地,为贫困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增强特色产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能力。三是鼓励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贫困劳动者到水阳镇、狸桥镇、水东镇、寒亭镇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四是鼓励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分厂或车间。鼓励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自力更生,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等工作6个月以上的,根据合作协议或领取报酬证明,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

  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投入小、风险低、自己熟悉的领域创业,重点支持“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以减少创业失败风险。对有创业意愿、具有一定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者,免费给予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并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提供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对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脱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扶贫、人社、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以乡镇村为重点、精准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就业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对就业扶贫工程牵头抓总,抓好目标确定、组织推动、政策制定、监督评估等工作,重点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财政、人社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资金足额到位。要把就业扶贫脱贫作为就业专项资金的重点支出,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区政府年终考核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建立贫困劳动者帮扶需求清单、脱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要细化到年度、细化到村到户到人,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抓实抓好,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定期通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省市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贫困劳动者就业扶贫工作,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精准落实,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关于教育助学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靶向,以“六个精准”“不落一户一人”为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教育助学脱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实行“一年攻坚突破、一年巩固提升”,到2016年,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到2017年,全区13个贫困村中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地区农村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2016年春季开始,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2016年秋季起,对建档立卡的中职学生在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的基础上,再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资助,即每生每年4000元。根据国家政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市实验小学、市二小、市四小分别与溪口东华、黄渡莲洲、狸桥金风西觉3所贫困村教学点结对帮扶。

  (二)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全区乡村教师补充机制。2016年参照《宣州区2015年新聘教师管理办法》招聘的中小学教师120名,全部补充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报考人员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经笔试、面试和考核后,拟聘用人员聘期内不入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管理,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二是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结对帮扶。为盘活教师资源、促进中小学教师交流,继续执行《加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意见》、《宣州区超编学校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交流暂行办法》、《宣州区农村边远学校教师任教和支教补贴暂行办法》及《宣州区乡镇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办法》等政策,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深入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建立教师流动机制。结合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促进城区优质学校采取支教、送教下乡、骨干教师培训、师徒结对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扶贫结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培养。三是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面实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标准为200-410/月,偏远乡镇另加90/月。我区出台的《宣州区农村边远学校教师任教和支教补贴暂行办法》继续执行,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不重复享受。四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机制。加大评先推优力度,在评选上向乡村教师倾斜,并且确定一定的比例确保乡村教师榜上有名。加大事迹宣传力度,在教育网、本地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的事迹,让社会关注、关心乡村教师,了解、支持乡村教育。加大慰问扶持力度,利用教师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对优秀乡村教师进行慰问,提升乡村教师从教荣誉感,营造浓郁尊师重教氛围。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在国培、省培上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结合结对帮扶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骨干乡村教师到外地培训,拓宽视野,提升水平。

  (三)全面推进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全区13个贫困村,分布在孙埠、狸桥、水阳、溪口、黄渡、养贤、周王、沈村、朱桥等乡镇。目前,孙埠、狸桥、水阳、溪口、黄渡、养贤、周王等7所建成交付使用。2016年沈村镇中心幼儿园建成,春季开始招生,2017年朱桥中心幼儿园建成交付使用,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区13个贫困村所在的9个乡镇中心小学、初中按照省颁标准,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建成标准化的实验室、图书馆,所有班级实现班班通,201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了国检验收。

  (五)开展贫困村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溪口东华、黄渡莲洲、狸桥金风西觉3所贫困村教学点全部开展远程教育,宽带网络到校,实现数字资源全覆盖。

  (六)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市生物工程学校省示范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职业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其为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加快完成市信息工程学校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增强其为地方工业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对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全免学费,引导家庭贫困学生选择就业热门专业,帮助其安排岗位待遇较高、稳定性较强的单位就业。

  

  

  

  

  

  

  

  

  

  

  

  

  

  

  

  

  

  

  

  

  关于生态补偿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坚持生态补偿脱贫与生态效益提升相促进,坚持生态补偿脱贫与社会保障相衔接,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六个精准”、“不落一户一人”为总体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超常措施,确保生态补偿脱贫行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我区生态安全基础,大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2016年底,实现全区94户生态补偿重点扶贫对象全部脱贫;2017年底,1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7.35%以上,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52个,林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30亿。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生态发展工程。大力支持重点扶贫对象实施长江防护林、血防林、千万亩森林增长等工程,出台精准扶贫措施,一是将造林补贴从原有的300/亩提高到500/亩;二是改进工作流程,及时验收,确保造林补贴在2016年底发放到位。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特色森林旅游产品,到2020年建成以采摘、农家休闲为主题的森林旅游基地10家,新增省级森林旅游人家8家,优先聘用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到2020年,全区创成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52个。

  (二)发挥林业产业造血功能。将各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贫困村作为评审各级示范社、家庭林场、龙头企业等称号和申报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优先条件。对新申报市、省级以上的林业龙头企业,要求分别联系帮扶3户、10户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对新申报市、省级以上的林业合作社,要求分别联系帮扶2户、5户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对新申报市、省级以上的家庭林场分别联系帮扶1户、3户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

  (三)发展林下经济。鼓励重点扶贫对象发展林下养禽、养畜、种菜、种药、种菌、林茶套种等林下经济,鼓励“公司+基地+农户+贫困户”、“合作社+社员+贫困户”的经营管理模式,降低经济风险,建立林技人员结对帮扶重点扶贫对象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贫对象都有1名以上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为贫困户实现脱贫保驾护航。

  (四)创新金融扶贫工程。对接皖南农村商业银行、湖商村镇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重点扶贫对象评级授信,提供3年期限内5万元以下的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重点扶贫对象通过组团方式,向优质企业入股,享受分红。

  (五)积极推进流转经营权或股份制合作。按照合法、自愿原则,积极推进种植大户、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流转缺乏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的林地经营权或者通过股份制合作方式,盘活贫困户林业资源资产,使其获取稳定收益。

  (六)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树立品牌意识,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聘用本村贫困人口,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带动、辐射作用。

  (七)积极争取林业碳汇试点项目。充分利用我区有林面积大、连接度高、生态效益好等优势条件,积极争取林业碳汇试点项目,将生态效益转化成经济效益,用于提高生态补偿和重点扶贫对象脱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项目支持。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数据统计与上报。

  (二)强化技术服务。结合重点扶贫对象和贫困村自身条件,做好营造林、林下家禽养殖、林下中草药种植、林地经营权流转、品牌发展等技术服务,为重点扶贫对象脱贫和贫困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上门入户等方式,加大宣传各项政策力度,提高贫困户参与生态补偿脱贫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提高种植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生态补偿脱贫的热情和责任意识,自觉、主动投身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

  

  

  

  关于政府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发〔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宣州区委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救助制度,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改善贫困村道路、水利、电网和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664910664人脱贫任务,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2017年,基本解决贫困村“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供电自动化、信息化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是做好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扶贫工作站会同民政、卫计、住建、水务、交通、经信、供电等部门,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分别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查漏补缺,编制项目并设计实施。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需求,分类统计,精准施策,精准脱贫。

  二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2016年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加快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规范使用工作,尽快开展核对业务,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救急难”家庭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和救助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

  三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集中供养的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商业保险等形式,实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提升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四是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完善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救助措施,提升救灾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救助,切实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受灾农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受灾农户(简称贫困受灾农户)自然灾害生活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救助水平(农房保险理赔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受灾农户和贫困受灾农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可适当上浮。五保户、低保贫困户和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按照皖民救字〔2012214号文件标准执行。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资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需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2016年对全区需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1682户贫困户,计划8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五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资助率达到100%,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新农合按定额的70%50%,医疗救助按定额的20%支付医疗救助金。

  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本区乡镇卫生院及二级以上医院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注射费、换药费等,住院的血液、大小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减半;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倾斜,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切实加强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与医疗等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与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六是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落实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稳定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逐步提升村医服务能力;推进村卫生室建设,重点解决“小病不出村”看病就医问题;选派以主治医师为主的技术骨干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帮助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为农村居民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确保重点对象每人有一份电子健康档案,为“无病防治、小病早治”提供基础;为儿童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和生长发育指导服务,为老年人免费进行健康检查、随访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进行4次健康随访,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体检服务项目;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免费防治服务,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送医上门、随访干预、知识宣教等服务;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要实现全覆盖。

  积极开展免费义诊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服务;继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七是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巩固提升工程计划20162017年两年完成,通过项目实施,至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井边村、净蓬村、红洋村、安莲村、金凤村、武村村、光明村、吴村村、合义村、东溪村、四和村、山河村、九保村13个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并解决6541人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2016年,全区计划建设13处农村饮水精准扶贫巩固提升项目,计划解决5934人(其中贫困人口2209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涉及宣州区溪口镇、沈村镇、水阳镇、五星乡、狸桥镇和古泉镇6个乡镇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以及光明村、吴村、金凤村、四和村4个贫困村。工程总投资519.5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投资为88.36万元,区级配套为431.22万元。

  加快实施农网升级改造步伐,争取今年12月底前完成9846万元新增农网升级改造任务,使全区农配网水平大幅提升;滚动编制电网发展规划,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到2017年底,基本解决“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推进农村电网专业化管理,完善客户经理服务制度,提高供电自动化、信息化及服务水平。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实施较大自然村(30户以上)道路硬化工程,使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项目建设按相关要求规范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国家、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区补助资金按10万元/公里予以补助。

  为保障边远乡镇、贫困村老百姓最基本的通讯需求,本着节约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对能共享的资源优先共享,不能共享的站点选址新建。将三家网络未覆盖的盲点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一次性满足三家网络信号覆盖要求。在解决部分边远山区、贫困村的4G通信网络覆盖的同时,联合运营商一并解决宽带网络的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将政府兜底脱贫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纳入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兜底的主体责任,加强脱贫工作经办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同,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内部工作、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统筹衔接,凝聚共识,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各项政府兜底脱贫政策以及政府兜底脱贫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政府兜底脱贫行动,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