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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赔付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9 发布日期: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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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赔付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9
发布日期: 2016-09-29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赔付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29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调整保险金额。将低于直接物化成本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每亩保险金额分别调整为:水稻406元/亩、小麦367元/亩、玉米282元/亩、棉花394元/亩。油菜、大豆每亩保险金额维持不变,油菜270元/亩、大豆170元/亩。

  二、维持保险费率。维持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保险费率不变。费率为:水稻、玉米、棉花、油菜、大豆为6%,小麦为4.5%。

  三、明确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列明保险标的所在区域内的主要风险。种植业保险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

  四、提高赔付标准。取消种植业保险10%的绝对免赔率。种植业保险按照各保险品种不同生长期,分别核定各生长期的最高赔付金额(附后)。损失率达到80%(含80%)以上应视为全部损失,按照该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部赔付。投保农作物如遇多次灾害,则每季每亩赔款累计不超过保险金额上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