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纪委
2016年9月9日
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专项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廉洁、高效使用,查处纠正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有错必纠、严肃问责,为顺利完成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和灾后重建工作夯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2015年以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宣州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是否符合规定;
2、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情况;
3、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上级下达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方案使用资金,调整计划是否按原程序报批,项目招投标、一事一议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按进度推进,竣工项目是否及时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4、扶贫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报账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问题;
5、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区减灾救灾办《关于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通知》(宣区减救字【2016】15号文)等文件规定,加强救灾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救灾资金是否有分配方案和分配依据,分配、发放是否合规及时、手续是否完备;
2、是否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阳光操作,做到补助款物数额和补助对象“两公开”;
4、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前)
各相关单位对照检查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在规定时间节点积极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自查报表(附件1、2)、形成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情况、管理举措、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由检查组集中收回交至区纪委。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1日到9月30日)
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委等相关部门,对照各单位自查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扶贫和救灾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全过程进行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8日至10月20日)
各相关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从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夺取灾后重建全面胜利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检查顺利推进。
(二)边查边改,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结合当前开展的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截留、挪用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等行为,要从严从快惩处,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从体制机制方面查找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坚决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构建科学、高效、安全的资金管理体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此项工作负责人名单及联络方式报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