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黄渡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黄渡乡人民政府>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资金来源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3 发布日期: 2016-09-23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资金来源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3
发布日期: 2016-09-23
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3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现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中央承担60%。省级配套20%,其余投资由县区级承担。继续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列入国家规划范围内的受益农户不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体工程的配套资金,仅承担入户部分(入户水表及以下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