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务:
1、负责制订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各项阶段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组织协调辖区有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创建工作。 3、对各社区和保洁公司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检查、考评:认真办理群众投诉,解决创建工作疑难问题。 4、完善创建工作相关制度,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有落实。 5、积极完成区文明办下达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负责人:汪志远
办公地点:水阳江北大道518-7-2号
联系电话:2062044
邮编:242000
邮箱:xzqjtsbsc@163.c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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