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农业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本街道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本街道年度财政决算;监督和管理全街道各项财政收支;指导街道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农业税的征管以及其它属于财政管理和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工作
负责人:冯兴宇
办公地址:水阳江北大道518-7-2号
办公电话:189563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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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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