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社区党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正式聘用刘芬同志为城东社区工作者的报告》收悉,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社区聘用刘芬同志为社区工作者。聘用时间自2017年9月起执行,工龄自2017年起计算。
根据济发字【2016】171号文件和2016年11月份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精神,刘芬同志月报酬核定如下:基本报酬1470元,工龄补贴10元,基础性绩效报酬441元,合计1921元。奖励性绩效报酬根据社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计发。“五险一金”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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