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内外通讯联系;
2、负责起草街办文件、计划、总结,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街道党委、行政、纪工委、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4、承办街道会议的会务工作;
5、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本街道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拟定街道的经济发展工作计划;
3、负责对本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4、做好本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和街属企业的改革、改制、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工作;
5、负责街办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街道计划生育的日常事务工作;
2、拟定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培训;
3、做好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
4、做好街道内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5、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6、负责辖区居民一胎服务证的材料审核工作;
7、受区计生部门委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8、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驻地单位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2、拟定街道综治工作计划;
3、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安全小区建设,协调街道辖区单位内保工作;
4、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工作情况;
5、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工作;
6、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本辖区群众性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及扫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政科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对城市低保政策的宣传、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及对申请享受低保家庭情况的审核工作;
2、负责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办理义务兵家庭生活补助、优抚对象的关系转移、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报销审核工作;
3、负责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及殡葬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居民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工作;
5、负责日常的社会捐赠和社会救助、居民申办临时救助的申报工作;负责“双拥”共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老龄工作及民族宗教的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9、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科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街道财政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制订街办年度财政工作规划;
4、编制街办年度预决算;
5、做好街道协税、护税和培植税源工作;
6、做好街道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工作等。
7、负责管理街办预算内外、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经费的使用。
8、负责街属单位会计事务管理及财务监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管执法中队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接受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房产管理、建筑管理、人民防空、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违反城建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具体执行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制度和工作部署;
3、组织开展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责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社所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劳动和保障政策咨询,调解社区的一般劳动争议纠纷,协调落实有关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协助区人社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2、开发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居民,便民利民的老年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医疗保健等公益服务性就业岗位。
3、利用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对从事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组织和支持创办就业服务企业和再创业及非正规就业组织。
4、强化就业服务,改善就业环境,实行“一站式”服务。
5、动员社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以及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障手续和提供参保情况咨询。
6、积极推进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比对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7、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非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城建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法律法规;
2、负责协助办理各社区建设的各项手续;
3、负责拆迁项目的征收实施,组织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4、负责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向上级城建部门申报危旧房屋的维修和其他报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