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工作评议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6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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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工作评议的意见
(草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
工作评议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为原则,通过工作评议促进被评议单位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为我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生态富裕美丽和谐新朱桥作出贡献。
二、评议工作对象、内容
经朱桥乡人大主席团研究,确定此次被评议单位为:朱桥国土所、朱桥乡城建办。
评议内容:今年以来下列工作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及依法行政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情况;
3.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情况;
4.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情况。
三、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人大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组,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组 长:彪向阳
副组长:李旻 丁光东
成 员:刘立恒、刘强、朱黎敏、陈月桃、孙复喜、
李庆峰、王本才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务,被评议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协助做好有关评议联络工作。
四、评议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1.拟定工作计划和调研提纲;
2.成立评议调研组;
3.被评议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调研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评议动员。
2.开展调研。乡人大评议调研组将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被评议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进行调研;同时将向乡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被评议单位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写成报告材料送政府(或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送人大评议办公室。
4.乡人大评议调研组对调研情况写出调研报告材料向评议工作领导组汇报。
(三)评议阶段(11月1日—10日)
1.乡人大评议调研组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评议)被评议单位的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2.确定评议意见,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送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
(四)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1.被评议单位对乡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报乡人大;
2.乡人大对被评议单位的实际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乡人大会议适时听取被评议单位落实处理情况的报告;
3.对乡人大的审议意见以及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的情况向乡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4.评议工作办公室对此次的评议工作进行总结。
五、评议工作要求
1.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评议单位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2.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此次工作评议的意义和目的,统一思想,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3.各部门及单位要按照乡人大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促进本次工作评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朱桥乡人大主席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