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
发布机构: | 朱桥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宣州区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12-21 | 发布日期: | 2018-12-21 |
索引号: |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朱桥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宣州区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12-21 |
发布日期: | 2018-12-21 |
2017年,我区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农村电商发展迅速,有力推动了农村产品上行,增强了农村生活便利性,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全区农村电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公共服务不够完善,上行产品供给质量有待提高,物流配送整合有待加强,政策体系尚需健全。为进一步巩固电商进农村全覆盖成果,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从2018年起,在全区开展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电商宣州”建设要求,在巩固农村电商全覆盖工作成果基础上,着力加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提升农村产品上行质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不断完善,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探索农村电商发展“宣州模式”,奋力推进我区农村电商发展跃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全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3亿元以上,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个以上、年网销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2种以上,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创建3个省级示范镇,5个省级电商示范村,示范网点6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2个。新培育100个以上工商注册电商主体。总体培训达2000人次。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效能。进一步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孵化帮扶和运营维护指导等功能。鼓励以政府授权等方式开展乡村网点统筹管理,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区商务局,所列单位为前面内容的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提高农村物流快递服务效率。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业务整合,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区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鼓励第三方物流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农村快递业务(区商务局)。优化土地供给结构、调整土地供应时序,保障区内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区国土资源局)。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区发改委、区农委)。加快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三)提升乡村网点民生服务能力。鼓励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实体商业网点融合发展,优化网点布局,加强业务宣传,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加强乡村网点规范化管理,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6个以上(区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区金融办)。对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服务等开展较好的乡村网点给予奖励(各乡镇)。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区经信委)。
(四)提升农村电商品牌美誉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至少引导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线销售(区农委)。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和其他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区市场监管局)。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区文旅委)。支持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区农委)。组织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等活动,推介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网销名优特产(区商务局)。
(五)培育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区搭建平台,拓展农村电商业务,对新进入的大型电商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各乡镇)。积极帮助本区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资源对接,推进农村电商“特色馆”“旗舰店”建设。全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0个以上(区商务局)。推进培训资源整合,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2000人次,努力提升培训转化率(各乡镇)。将农村电商实务培训项目纳入全省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区人社局)。组织参加农村电商青年创业大赛(团区委)。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区农委)。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区市场监管局)。
(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贫困群众电商就业创业指导,力争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全覆盖。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各乡镇)。推进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提升。探索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区商务局)。
(七)继续强化农村电商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统筹落实各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区财政局)。各乡镇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资源整合(各乡镇)。
(八)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加强“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广,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整合地方产品资源,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变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创建1家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电商扶贫等先进典型。探索构建农村电商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和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区商务局、区农委)。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上旬)。召开全区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全区动员会精神,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启动《2017年宣州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兑现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11月中旬)。按照“能考核、能督查、能激励、能问责”原则,各地要围绕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节点,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业务交流会。召开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现场观摩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农村电商重要意义、工作举措和成效。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9年2月底前)。对照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迎接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4月以后)。对照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的验收情况,完善各类软硬件资料,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区农村电商发展提质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区政府结合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对全区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任务进行调度,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组统筹指导全区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工作(不再另行成立领导组)。各乡镇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干部队伍资源,确保任务落实。区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协作,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督促和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推进部门协作。(责任单位: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政府督办室)。各乡镇要按季度报告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直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围绕本方案任务部署和落实成效,对照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开展绩效评估,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工作和数据应用(区统计局)。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信息,做到可学可做(区委宣传部)。各单位、各部门要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单位要予以申报表扬(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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