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以下简称防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防辍工作目标
认识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带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消除辍学现象,关系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
近年来,我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的就学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在新形势下,防辍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少数学校尤其是农村初中的巩固率出现了波动,非正常流失情况有所反弹。对此,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防辍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防辍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制度,动员一切力量,坚决“不让一位学生辍学”,尤其是要坚决防止因贫困导致学生辍学现象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防辍工作的责任
1、落实防辍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防辍责任制。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是本校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本单位义务教育防辍工作负总责。校长是学校防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教导处是学校防辍工作的核心部门,要做好学生入学与防辍工作的跟踪落实和登记上报工作。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学生辍学信息监控和报告工作。班主任是班级防辍工作的责任人,是学校防辍工作最主要的实施者,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和保护班主任做好防辍工作的积极性。在明确职责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科任老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作用,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跟踪、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各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等因素劝退已入读学生返回原籍就读。每一个转出学生,均应了解其变动去向,并督促和指导家长规范学籍变动;对从本校辍学的学生履行跟踪、劝返等职责,形成完整的工作资料。
2、强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及时纠正部分家长不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违法行为。各初中、小学要及时统计未到校的学生情况,一是已经达到入学年龄的无正当理由未入学的,要及时走访,敦促其及时入学,确实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立即入学的,由学校指导家长提交“延缓入学申请”。二是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中途辍学的,学校履行登记工作,在劝返无效后,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对辍学学生采取劝返复学工作。
要高度重视家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家访制度。班主任、科任老师要采取家长会、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班主任一般每学期要对二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进行家访,一年内对全班学生家庭应普访一次;对留守儿童、特殊学生的家庭要常访、多访。
三、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1、以提高质量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决纠正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开齐开足课时,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使每一个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2、认真做好“双困生”的跟踪管理。各学校要在全面抓好防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每年春节寒假辍学多发时段初中学生的跟踪管理,突出抓好初中二年级成绩分化、初中毕业年级两个辍学多发关口,重点关注“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补差”工作。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防止学生因厌学而失学、因贫困而辍学。
3、要积极开展初中学生人生规划指引教育,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引导。在初二第二学期开始,在班会、思想品德课中开展初中学生人生规划指导和升学指导教育,结合本地实际,介绍经济社会发展对公民素质要求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情况,引导初中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人生发展,指导初中毕业生选择报读高中阶段学校。
4、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同时,要主动做好对其监护人的转学政策宣传,减少因流动性大而造成学生流失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工作,加强留守儿童心理指导,开展好各项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5、高度重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根据《安徽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和《宣州区“十三五”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到2020年全区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入学方案,认真落实“一人一档”,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并纳入学籍管理,提高“三残”儿童的入学率。
6、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变动。
一是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生休学、跳级和学生转入、转出审核程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生转出、转入必须有转学申请并列明变动来源、变动去向、联系人、电话等。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迁入本地就读的,要加强学籍变动方面的政策宣传,避免转出“不知去向”的现象发生。突出抓好“小升初”招生这一重要环节,保证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
二是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籍数据的核查,发挥学籍系统在控辍保学过程中的监控作用。各学校至少每学年更新一次学生的学籍信息,尤其是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的学籍信息。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对学籍系统中出现的每一例人籍不一致现象,要摸清去向,确保不出现辍学。
7、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积极创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落实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过激行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创建安全文明学校,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使校园处处体现教育和熏陶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和谐育人环境。
四、强化管理,加强督导,有效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1、加大宣传力度,为控辍保学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春季、秋季入学前后,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以控辍保学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招收童工是违法”的道理。大力宣传通过不断学习改变命运的典型,倡导重教尚学的社会风气,使“不让一个学生辍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建立完善学生辍学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辍学,要立即做好上门动员辍学生返校工作,并查清原因,及时向所属乡镇(办事处)政府和区教体局报告学生辍学情况。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度。
3、开展防辍工作督查。一是坚持每学期的开学检查制度,检查督促开学工作和防辍工作。二是区教体局每年组织义务教育防辍工作专项督查,把防辍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