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姓名 |
张先生 |
来电时间 |
2018-04-08 10:40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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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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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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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单编号 |
18040863060012 |
来
电
内
容 |
来电人是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沟村村小七湾村民组的村民,反映2017年自家房屋大门前不到4米的位置搭建了高压电电线杆(来电人称是该村农电改造修建的)。现来电人认为该电线杆离自家房屋较近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影响家人正常出行。来电人称期间有向村委会反映此问题,但工作人员告知其没有影响。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处理。 |
处理单位 |
区政府 |
处理日期 |
2018-04-08 |
请办理单位及时联系来电人,并于2018-4-13前将处理结果通报来电人,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将会不定时抽查回访,务必重视。 答复特别事项:需注明何日何时与来电人联系及来电人对答复意见满意度,格式如下:我单位已于XX年XX月XX日与来电人联系,来电人对答复态度满意(不满意、一般),对答复内容满意(不满意、一般),未注明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项。 |
处理单位 |
五星乡人民政府 |
处理日期 |
2018-04-10 |
因电力施工改造,在来电人家马路对面建造了高压电电线杆,经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了解,该距离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经工作人员与之沟通现已征得当事人理解。我单位已于2018年4月10日与来电人联系,来电人对答复态度满意,对答复内容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