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全镇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协助办理各村农民公寓建设的各项手续;
4、负责对农民公寓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对农房进行管理,组织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6、负责调查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7、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
8、负责全镇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9、负责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向上级城建部门申报危旧房屋的维修和其他报表;
10、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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