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内自付费用6万元以上的,按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9-10倍进行救助; 2、政策内自付费用在4-6万元(含4万元)的,按照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6-8倍进行救助; 3、政策内自付费用在1-4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按照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5倍进行救助。 4、对于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且子女未成年或正在就学阶段(研究生除外),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照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3倍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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