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和门诊年度累计救助金额均不超过8000元。 2、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和门诊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3、对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①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出15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35%比例救助,尿毒症透析患者门诊和住院自付费用超出5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35%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均为5000元。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超出部分医疗费用按20%比例计算,年救助封顶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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