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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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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新田镇环卫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1 发布日期: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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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新田镇环卫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1
发布日期: 2019-08-11
新田镇环卫所
发布时间:2019-08-11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田镇环卫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令、法规,制定本镇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章条例和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和修改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的长远规划和中长期实施细则。

3、负责制定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编制辖区内环境卫生发展规划。

4、组织和领导环卫专业队伍,负责对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处置进行督查与考核。

5、坚持日常巡查制度,依照考核细则对道路卫生、公厕卫生、果皮箱(垃圾桶)等设施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每月公开督查结果,为兑现奖惩提供依据。

6、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8、贯彻实施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顿治理和监察。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无                    负责人:黄宏林      手机号码:138653339933

    箱:1746310132@qq.com       办公地址:新田镇政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