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镇环卫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令、法规,制定本镇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章条例和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和修改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的长远规划和中长期实施细则。
3、负责制定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编制辖区内环境卫生发展规划。
4、组织和领导环卫专业队伍,负责对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处置进行督查与考核。
5、坚持日常巡查制度,依照考核细则对道路卫生、公厕卫生、果皮箱(垃圾桶)等设施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每月公开督查结果,为兑现奖惩提供依据。
6、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8、贯彻实施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顿治理和监察。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无 负责人:黄宏林 手机号码:138653339933
邮 箱:1746310132@qq.com 办公地址:新田镇政府大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