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区下达我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9万元。为进一步保障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各村灾情和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经2019年1月9日党委(扩大)会研究下拨你村(社区)生活补助资金(见附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根据区民政局、区救灾减灾办公室文件(宣区减救【2019】1号)文件要求,这次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救助对象: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死亡致残致伤家庭和其他受灾的困难群体;
三、发放程序: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5-7天后上报救助名单;
四、救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斤米标准给予救助,时限最长6个月。
五、发放方式:资金一律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 ”发放,打入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
六、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发放程序,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精准施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特此通知。
新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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