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养殖专业合作社:
为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猪、牛、羊口蹄疫免疫,猪瘟、羊小反刍兽疫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做到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集中免疫与长期补针相结合的制度,对集中强免不宜接种及补栏畜禽、及时补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白,按照省、市、区防指的统一部署,我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从3月28日起至4月25日结束,4月1日起,每周二将本周免疫进度及耳标使用情况上报镇兽医站。
二、认真落实防疫责任制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动物防病工作,切实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包组干部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具体由村干部带队、畜牧兽医技干现场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逐村、逐组、逐户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同时做好免疫登记、免疫证明发放、家畜二维耳标佩带等工作,以村级动物防疫员为单位、分农户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规模养殖户的免疫、免疫档案实行监管,确保按程序免疫,及规范化建档, 一旦发生疫情,做到疫情可追溯。
三、落实动防经费,确保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在集中强制免疫期间,统一部署,要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及时开展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免疫任务。同时要组织自查,对达不到免疫要求的要及时补免,凡因免疫未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疑似疫情的,根据有关责任大小,分别承担处置疫情的经济损失。
四、 以检促防,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抽检等监督制度
各养殖合作社、企业要规范养殖程序,搞好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动物进栏及时报检,保证产地检疫率100%,杜绝滥用添加剂和违禁药品,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做到以检促防,防检并重。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镇兽医站将配合区畜牧局采取常年对肉畜禽免疫抗体进行随机抽检。对达不到保护水平的以及集中免疫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质量。
从4月25日—30日进行补缺补差,5月1日-5日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及养殖大户免疫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底各村(社区)及村级动防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在集中免疫期间,各村(社区)和村级动防员要密切配合,合理安排,共同完成防疫免疫任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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