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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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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周王镇政府信息公开舆情搜集与回应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06 发布日期: 20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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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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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周王镇政府信息公开舆情搜集与回应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06
发布日期: 2019-01-06
周王镇政府信息公开舆情搜集与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6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王镇政府信息公开舆情搜集与回应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舆情管理工作,完善舆论搜集与回应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二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本部门、本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舆情搜集与回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乡第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 镇办公室需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的舆情搜集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具体负责舆情的收集、归类、评估、转送、督办及跟踪反馈工作。

第四条 镇机关各科室(除办公室外)负责对收集的舆情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并把处置情况报送办公室。

第五条 镇机关各科室(除办公室外)、各单位对回复内容负责。办公室对程序负责。

第三章 搜集与回应

第六条 必须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及时、恰当地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权。

第七条 镇办公室每日派专人对涉及我乡的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主要在相关报纸、六安电视台、六安电台、微博、微信、互联网站等大众媒体和新媒体里搜索,并将相关信息作好登记、归类、评估,具体内容包括:信息发布时间、信息摘要、信息来源、当时阅读数、当时转发和回复数/回复情况(需要/不需要/已回)、跟进科室/单位等。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信息等,需要第一时间以电话、手机信息方式报告县委宣传部。

第八条 做好舆情信息的登记、归类和评估后,镇办公室、将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的登记表,根据“跟进科室/单位”一栏,将信息转送至需要跟进的科室或单位。

第九条 跟进科室/单位在收到相关舆情信息后,需在限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处置情况需经舆情搜集与回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后,报镇办公室的专人作统一回复。对重要的舆情信息,必须经舆情搜集与回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才能回复。

第十条 镇办公室的专人在收到跟进科室/单位的处置情况后,需在限定时间内采用经认证的账号,如认证的微博、OA 论坛身份等进行回复。在未经身份认证的网络页面上暂不予以回复。

第十一条 针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网友评论,一般作以下回应:

(一)对于网友的一般性评论,可予以礼貌回复;

(二)对于网友发表的建设性意见,可予以鼓励或进行探讨交流;

(三)对于网友的咨询,可予以说明回复;

(四)对于网友发表的恶意言论,可不作理睬;

(五)对于网友的投诉、举报需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通过私信”进行详细了解、跟踪回复,并适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 信息回复时间遵循以下原则:一般不超过 1 个工作日,若确实不能在 1 个工作日内给予具体回复的,需先诚恳回复“正在跟进处理”的字眼,表示已在处理,再及时补充具体回复。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对未做好如下工作的,将按照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及时监测涉及本系统的负面新闻或主题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二)跟进科室/单位对重大舆情回复延误、办理不力且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负面影响扩大,损害系统形象的;

(三)跟进科室/单位对回复内容把关不严,避重就轻,或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网民意见较大,引起网上热议的;

(四)跟进科室/单位故意推卸责任,态度不诚恳,网民意见较大的;

(五)回复内容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擅自回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周王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