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居)委会:
根据宣区减救【2017】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安排好春荒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各村(社区)灾情及群众生活困难状况,经研究将下拨的春荒救灾款安排到各村(社区)(见附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这次下拨的救灾款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困难群众春荒期间生活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资金一律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 ”发放,打入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
二、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形式发放,要将有限的救灾款及时足额安排到户。
三、各村、社区在分配救灾款时,应坚持集体研究,召开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将分配指标落实到户,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并将落实到户的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公示照片,于2017年3月底前报镇民政所审核,以便及时上报区减救办,经审核、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按花名册及时足额打入受灾户个人银行卡。
特此通知
水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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