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生殖保健服务证的申办对象为依法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生育证的申办对象为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申请再生育的夫妻;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办对象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子女出生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以前)。
以上三种证件均可由本人、配偶或委托人进行申请办理。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现场办理”或“现场申请、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申请人直接(或网上预审通过后)到受理地现场办理时,需提供以下必要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婚育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需提供子女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等)。
三、受理机构
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受理地为申办人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生育证受理地为申办人一方户籍地乡镇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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