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和市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宣城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性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性宣传,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宣城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性宣传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原则,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预防溺水公益性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监护人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溺水事件发生。
二、宣传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三、宣传时间
2015年8月份,为期一个月。
四、宣传内容
(一)有关乡镇办事处(社区)典型做法。区教体局遴选推荐1-2个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较好的乡镇(社区),由宣州专刊、宣州新闻电视台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总结推广防溺水工作经验。
(二)开展预防溺水公益性宣传。
1. 区教体局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教育体育网开辟预防溺水专栏,并放置在首页。
2. 区教体局提供预防溺水滚动字幕播放词、公益广告图文和宣传视频等素材,宣州专刊、宣州新闻电视台及各单位网络媒体、新媒体在相关版面或时段持续进行刊播。
3. 宣州专刊、宣州新闻刊发、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利用微博、微信等开展预防溺水公益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协调。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相关新闻媒体参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性宣传组织协调工作,区教体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各新闻单位按照部署深入开展公益宣传,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要注重联动宣传。各新闻单位要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采访,采取学生和家长喜闻乐见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载体作用,以滚动字幕、专题(栏)节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比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别是要把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等基层一线,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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