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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杨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畜牧业惠农政策: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9 发布日期: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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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杨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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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畜牧业惠农政策: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9
发布日期: 2016-09-29
畜牧业惠农政策: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发布时间:2016-09-29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

  2、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农委、安徽保监局〈关于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皖政办明电[2007]41号)要求,自2007年8月起,在全省范围内从事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存栏达30头以上,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的,可以直接投保;存栏未达到30头的,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乡、村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保险金额统一为每头能繁母猪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财政补贴48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保费总额的50%,省财政负担21%,市、县财政共同负担9%)、养殖户(场)负担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