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自然灾害的双重影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监督支持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认真履职,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 政府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构成:
纳入水东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水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2
水东镇统计站
3
水东镇财政所
4
水东镇社保所
5
水东镇城建办
6
水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7
水东镇计生办
8
水东镇文广站
9
水东镇水利站
10
水东镇民政所
。
二、 政府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825.56万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825.56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决算0元,占0 %。
2、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825.56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7825.56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 元。
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7825.56万 元,支出预算总计7825.56万元。
4、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825.56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9.00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40
五、城乡社区支出2142.22
六、农林水支出2551.81
七、住房保障支出66.13
三、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1、财政收入管理:以增强政府财力为核心,做好组织收入工作。财政部门始终把财政收入作为工作的重点,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均衡入库、持续增长、优化结构、调控有力”的目标,做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方面认真排查税源,及时核定税额,并对税源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本地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另一方面,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辟生财之路,做大、做强引资力度。
2、单位预算管理:高度重视预算编制,明确原则,把握程序。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完整地测算本单位年度实际可用财力,在上述财力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单位本年度支出项目。二是坚持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要确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民生项目支出的需求,不留缺口。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坚决杜绝无计划、无预算、无目的、无财力安排项目。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充分收集和听取单位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地将单位新年度工作重点,尤其是项目建设重点了解和掌握清楚,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财力,按照先基本、后一般、再重点,先续建、后新建和项目实施轻重缓急安排支出预算。
3、支出管理(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如: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等消费性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具体要求,实现了专项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财产物资管理(政府采购):2016年度本单位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会计人员要做好基础工作,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实名制台账、卡片等,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按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增减变动资产的账务处理。
5、财务会计管理:一是完善财务审核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单位资金拨付坚持财务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流程执行,审核程序不到位,一律不予审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工程招投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三是积极推行政府预决算和财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提高政府财政财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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