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委员会关于
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
(2018年元月26日水东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新建
各位代表:
我受水东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主席团作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审查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十四届一次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十四届一次人代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9个方面13条,主要涉及的有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卫生、旅游、消防、水利、经济发展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审查委员会将这些建议审查整理后向主席团进行了汇报,会后人大主席团及时提交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解、落实办理,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部门到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和相关处理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们进行了答复。
一年来,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十四届一次人代会制定的目标、任务和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解放思想,迎难跨越,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
二、十四届三次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审查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代表围绕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地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截至元月26日上午10:50分,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件(其中有3件是同一件事),没有收到议案,主要涉及环保、民政、水利、旅游、农业以及美丽乡村等六个方面。这些意见和建议,是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收集提交,是履行代表职责,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符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事求是,切合实际。经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报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结束后,镇人大将做好建议的移交工作,镇人民政府也将尽快做好分类,明确任务,合理确定承办单位,及时交由承办单位办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于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从交办之日起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同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同时,接受代表们的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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