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水东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水东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8-09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索引号: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水东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水东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8-09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一、基本情况
水东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涉及民政、环保、卫计、农业、水利、综治、文化旅游、交通建设、美丽乡村、组织建设等10个部门6个方面22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中:乡村振兴方面11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3件,经济发展方面1件,社会治理方面 1件,社会民生方面2件,社会事业方面3件,其他方面1件。
镇政府高度重视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归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承办,通过解读政策、分析需求、走访群众、深入调查,认真办理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逐项逐条落实,所有建议均已落实反馈,做到了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建议办理情况
已答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2件,其中,目前不能落实到位的有7件,均已与代表进行沟通,代表们表示理解。
(一)已办结的15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胡先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东镇墓地管理的建议,现我镇已对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进行排查,逐步规范殡葬管理。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祁梅村张吴组窑凹处规划新建一座面积约50亩的公益性公墓地,用于集中墓葬;二是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开动宣传车进组入户,转变群众传统殡葬观念。
2.徐太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村民饮水工程的建议,今年5月份宣州区发改委和水利局下达了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碧山村徐村组、罗村组也在本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内。工程计划安排在今年下半年实施,年底前完成,早日让群众用上放心水、安全水。
3.丁绍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水东枣产业的建议,水东镇政府为发展水东枣业,成立了宣城市宣州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会,积极组织配合申报水东蜜枣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已成功获批。接下来将严格按照地标的标准,整合镇内枣业资源,规范企业管理,把控枣业生产质量,将水东枣业真正做大、做强。
4.周申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海螺水泥厂大门处大型水泥车占道严重问题的建议,镇政府联系孙埠交警中队说明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对占道车辆下达警告通知书进行治理。目前镇政府在积极招商引资,在周边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地,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
5.何宣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水东龙吟书画社活动场所的建议,目前镇政府没有空余的活动场所提供给龙吟书画社做书画活动及展示工作室,书画社如有短期的活动或展演可与镇文化综合服务站联系,尽量提供临时活动场所。
6.曾庆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场所的建议,根据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硬件条件要求,办公用房需200平方米,为民服务大厅不少于40平方米,党员活动中心不少于100平方米,龙泉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已达标,为民服务大厅面积基本符合,党员活动中心面积不足,2017年镇政府已将镇文化综合服务站会议室提供给龙泉社区作为党员活动中心使用。其他标识标牌及制度按照标准化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2018年基层党组织标准化验收已通过。鉴于代表提出的收购第二农贸市场改善办公条件,一是该房屋无土地证、产权证无法正常交易,二是收购后改造成本高,龙泉社区集体经济受限,镇政府补助也是无法满足改造所需资金。
7.余明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104省道两边树木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104省道两侧的行道树和绿化植被为省道建设技术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砍伐树木和调整树木位置。对于阻挡视线的植被由稽亭村村委会安排道路护路员对道路出入口两侧行道树和绿化植被定期进行合理修剪,在满足安全出行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避免砍伐。
8.陈爱莲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政府后巷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由于朝阳河大道白改黑工程的实施,原来老路与朝阳河大道衔接处存在高差导致下雨积水无法及时排放,造成一定程度的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已与枣乡社区协调,将路面改造实施方案交由枣乡社区与当地村民组共同完成,所需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9.黄家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陈村组-小梅村组道路拓宽的建议,陈村组-小梅村组的道路拓宽项目年初已上报区交通局,并列为2020年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预计2019年上半年动工,6月底完工。
10.徐太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朝阳河治理的建议,经与代表见面沟通,了解到代表们想法是开发利用朝阳河内的砂石资源,用于治理河道,实现以河养河的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道内砂石资源属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经营管理,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采挖砂石。目前宣州区市管河道采砂规划已编制完成,已报上级部门审批,待审批通过后,交由区国资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全区山丘区型小河流清淤疏浚整治正在推动示范,朝阳河也已纳入计划。
11.王来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七岭村代村朝阳河桥的建议,七岭村代村朝阳河桥在新一轮水东镇总体规划中属于集镇规划区范围之内,无法列入区交通局农村公路项目库,因此缺少上级专项资金去建设此项目。镇政府高度重视村民出行安全问题,目前正在编制建设规划方案,并多方争取建设资金,近期内将启动建设工程。
12.唐存富代表提出的关于上、下何村两座桥梁架通的建议,上、下何村两座桥梁属于水东镇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镇政府对项目进度加强督查调度,已于6月份完成架通。
13.唐存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祁梅路亮化工程的建议,祁梅路亮化工程属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镇美丽办将积极争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给予配套建设,具体亮化工程建设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14.郑志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清洁工程的建议,水东镇农村清洁工程有政府组织统一招标,宣城华盛物业中标并履行合同,目前农清工程工作开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镇农清办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同时对物业公司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努力提高我镇农村清洁工程水平。
15.徐抗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校园周边环境予以综合治理的建议,要求学校严格按照人防、物防、技防标准配备建设到位,督促水东派出所尽快将校园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接入派出所的监控室,加强视频监控的巡查。校园门口安排校园护学岗,人员由学校牵头,安排值班教师,动员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派出所、交警中队不定期派员参加,保证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安全。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由政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安监、城管等多部门参与,联合排查安全问题和矛盾纠纷,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无法办理,已与代表解释并获得理解的7件。
1.李仁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申报交通社区大葛村为省级中心村建设的建议,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原交通村更改为交通社区,规划建设纳入了水东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原交通村所有自然村均列入水东镇村庄布点规划,大葛村申报为省级中心村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办理。
2.茆骏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高科技手段融入全域旅游,打造智慧旅游品牌的建议,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水东大景区建设按照“一花七叶”的总体发展规划稳步推进,有序发展,全域旅游初具规模。重点旅游项目有的正在建设过程中,有的尚在招商洽谈过程中,目前启动全域智慧旅游建设,时机还不够成熟。为加大文、教、卫领域安全工作力度,镇政府联合派出所对学校、医院、龙泉洞、亲心谷等景区人流集中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督查督办,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加大投入,提供安全保障。
3.薄启福等代表提出的建设水东中心卫生院为二级综合医院的建议,根据全区医疗卫生工作布署,水东镇中心卫生院正在开展二级综合医院创建工作,与代表交流意见后,真实想法重新规划选址,重建新医院,改善医疗环境。镇政府向区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后,上级没有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项目安排,根据镇财政现状以及卫生院现今运行情况,目前依靠本级政府,难以在资金上实现卫生院易地重建,要立足长远目标,提前规划、积极争取项目支撑。
4.颜家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原排灌站台沟改建成环镇路的建议,在水东镇新一轮总体规划中位于规划范围区之内,规划外环道路线形在空间上不覆盖排灌站台沟,该规划已经在水东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由代表表决通过,该建议无法落实,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与代表做好解释并取得理解。
5.刘有忠代表提出的关于朝阳河小新农段南侧加固的建议,由于今年的河道治理项目是在2018年申报的,七岭村今年的河道治理范围包括陈村段和老榨屋桥至代村桥段。朝阳河小新农段南侧挡墙加固因不在本次工程建设范围内,无法利用本次项目资金进行建设。下一步将再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在以后河道治理项目中将朝阳河小新农段南侧挡墙加固列入治理范围。
6.徐少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因读书户口迁出现回家办房屋土地使用证问题的建议,户籍办理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条例规定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登记集体户。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区政秘【2017】99号文件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建房、购房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户口迁出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不符合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条件。
7.杨清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华宏、海螺两家矿山企业对周边村民百姓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要求加大整治力度的建议,华宏企业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环保部门已责令整改,市、区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区环保局孙埠分局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水东镇也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是宣城市人民政府招商落户的企业,企业的安全、环保等监管权归属市级相关部门,区、镇两级无监管权,水东镇将通过其他方式向海螺或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镇政府及承办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十分重视,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承办落实的工作体系,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沟通,认真采纳建议、批评和意见,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二)依法办理,强化协调。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各方面信息和情况。一是加强与代表沟通。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联系,准确了解代表意图,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办理。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对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根据职责分工,积极衔接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建议顺利交办。三是坚持限时办理。原则上在3个月内办结,今年任务下达后,要求在7月22日前办结所有建议,在办理过程注重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对建议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答复、早落实,杜绝了临时突击办理现象。
(三)务求实效,强化督查。一方面,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建议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加强督查督办。另一方面,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办,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从办理情况来看,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承办部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缺乏深入调查研究,造成书面答复过于笼统,过于原则,对解决问题缺乏有效的措施;二是受镇政府财力情况和目前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代表们提出涉及资金投入问题的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暂时只能分步实施,逐步解决;三是个别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属于“个案”,不具有广泛性,不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对全镇的发展缺乏指导性。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是维护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从人员、经费、工作安排上切实保证办理工作的需要,切实认真地办好每一件建议、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对可解决或列入计划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行跟踪办理,逐一检查落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但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本着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的原则,拿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对于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讲清理由,说明原因,宣传政策,取得代表的理解;对可逐步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承办人员素质。办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承办人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承办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拓宽知识面,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很多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涉及资金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开源节流,着力增加财政收入:一是控制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各项投入做到量力而行,不新增债务;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培植税源。推动现有企业的上档升级,增加财政收入;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用项目资金带动发展。
© 2025宣州区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电话:(0563)3027267 传真:(0563)3023029
皖ICP备05004400号-1
网站标识码:3418020037 皖公安备案
34180202000313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