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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委及本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综治工作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日常综治工作。 2、协调指导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督促基层平安综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组织辖区开展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3、督促辖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负责综治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4、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工作信息,调查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工作对策措施。 5、组织、指导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角处置。 6、建立落实避风险责任机制,督促对重大项目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不稳定因素落实一案一策,包案负责,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督查。 7、制定重大不稳定因素预警方案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指导、协调群体事项预防处置。 8、办理其他有关平安、综治、维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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