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三、主要任务(三)大力开展B2B电子商务。(四)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五)努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六)加快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七)抓紧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八)积极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方式。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二、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为农服务职责。 7.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资、茶叶、棉麻、再生资源等行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4.《宣城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宣发〔2016〕24号):二、主要内容(一)强化为农服务职责,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5、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涉农电商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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