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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溪口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11 发布日期: 2017-07-11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溪口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11
发布日期: 2017-07-11
溪口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7-11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应对学生溺水事故,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暑期学生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防溺水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溪口镇境内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预案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长:王成斌

副组长:王小红  陶维学

  员:余义报  徐建华  黄东升  艾文明  钟蓉蓉

        张传宗   

下设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钟蓉蓉同志兼任。

2、指挥领导组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救援及疏导组:

  员:陈家勋  熊小钧

  责: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2)善后及后勤工作组:

  员:周    沈兆祥  曹邦荣

  责: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3)对外联络组:

  员:徐曼云

  责:对外的宣传,接待外来新闻报道人员。

4)应急办公室

  员:肖 

  责:负责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563-3828011

(二)危急事件的预防

1、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各单位责任:

1)各村(社区):

书记、村主任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镇督查组督查时和平时都要亲自到水域处查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镇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村(社区)范围内的容易溺水点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防护网等安全设施。水域面积较大、或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危险性较大的要设置防护网。水域属于个人的,督促水源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网、警示牌等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马上补救。村内醒目位置要悬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条幅。宣传栏有防溺水安全知识。要经常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要经常开展安全巡查,每天做好巡查记录。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的,将追究村书记、主任的责任。

2)中小学、幼儿园:

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实行教师安全包干。经常性上安全教育课。按照防溺水宣传教育“十个一”要求,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家访、家长会、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短信等)

3)镇安监站:

做好镇村、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4)镇防溺水领导小组:督查各村、各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

5)水利站:协调区水利部门在河流、水域等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6)国土所:督导做好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管,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7)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8)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救援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方法和其它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镇应急办公室报警;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应急办;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4、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