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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28 发布日期: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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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28
发布日期: 2017-06-28
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2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1、奖扶的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1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奖扶的标准

1)独男或双女户每年960元(每月80元);

2)独女户每年1200元(每月100元);

3)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每年享受15601800元。(符合特扶条件的纳入特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