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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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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发放形式和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16 发布日期: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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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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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03-16
发布日期: 2018-03-16
发放形式和标准
发布时间:2018-03-16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管护任务的认定、检查和验收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省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