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发放方案
一、 坡耕地退耕还林计划及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财政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993号),2015年省财政按照每亩补助125元的标准,拨付我区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614.8875万元。2015年度全区应发放坡耕地退耕还林补助计划面积为49191亩,均为生态林。其中2002年计划(含2002年追加)28784亩、经济林6216亩,2003年计划9912亩,2004年计划3495亩,2005年计划7000亩。
退耕还林资金结余情况:因退耕还林征占用收回退耕还林资金计3.7万元,历年结余退耕还林资金26.1万元,共计29.8万元。
二、2015年度坡耕地退耕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根据2015年复查结果,全区历年坡耕地退耕还林生态林保存实际面积共57986.38亩。其中:2002年11192.86亩,2003年施工29874.11亩(包括2002追加17755.13亩、2003年12118.98亩),2004年6451.41亩,2005年10468亩。
三、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1、2002年计划
2002年当年施工生态林实际保存面积11192.86亩,按退耕户实际保存面积发放,兑现面积计11192.86亩,发放资金1399107.5元。
2、2002年追加和2003年计划
2002年追加和2003年计划实际保存面积29874.11亩,根据退耕户实际保存面积按统一比例93%计算出兑现面积发放(如退耕户原兑现比例大于93%,兑现面积不调整,仍按原兑现面积发放),按上述方法计算出兑现面积计27823.5亩,发放资金3477937.5元。另需补发寒亭镇董思鑫户少发资金631元(第一阶段393元,第二阶段238元)。共计发放资金3478568.5元。
3、2004年计划
实际保存面积6451.41亩。根据退耕户实际保存面积按统一比例51%计算出兑现面积发放;如退耕户原兑现比例大于51%,兑现面积不调整,仍按原兑现面积发放。按以上方法计算出兑现面积为3500.36亩,发放资金437545元。
4、2005年计划
实际保存面积10486亩。根据退耕户实际保存面积按统一比例66.9%计算出兑现面积发放。按以上方法计算出兑现面积合计7003.35亩,兑现资金875418.75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2015年度全区退耕还林兑现面积49519.77亩,计发放补助资金6190008.75元,加上补发资金631元,共计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190639.75。其中发放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财政资金6148875元,不足部分资金41764.75元从收回退耕还林资金中补齐。
本方案由宣州区林业局于2016年1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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