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宣州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补充征集宣州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企业(含已入库企业增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入库企业”须具备条件:
1.在宣州区境内注册(公路工程、电力工程类资质的企业注册地扩大至:宣州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桥物流园区、文教创意产业园区、敬亭山旅游度假区所涉区域范围),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揽工程、自行组织施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住建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参加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或已不在处罚期、执行期、披露期内;
4.属于宣州区税务局纳税管辖的,且纳税信用无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资料纸质胶装本(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请于2019年1月1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区公管局(电子版报送至xzqggj@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凡是在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内选定承包人的项目,承包企业的纳税须属宣州区税务局管辖,否则不得作为承包人。
联系人:徐钰0563-3019570(区公管局)
附: 1.宣州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资料封面
2.申请入库资料清单目录
3.宣州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申请表
4.承诺函
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宣区公管〔2018〕24号-关于2019年补充征集宣州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企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