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
2、负责开发区内党建和群团工作。
3、负责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开发区内财政事务;依法组织财政收支,履行财政审计、监管职责;管理国有资产;负责规划区内收费等工作。
5、负责做好开发区内招商引资及入区企业的服务工作。
6、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开发区内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7、在服从宣城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和管理开发区区域内的入驻项目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
8、负责开发区内土地征用及地面附属物拆迁工作;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用地报批及建设用地置换、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土地管理工作。
9、负责编制并报批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区内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执行“三同时”工作;会同环保局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10、指导、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开发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建设局等5个内设机构,下辖招商局、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人社中心、市政处、科技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中心等5个二级机构以及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欣悦市政公用综合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绿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家国有公司。区开发区编制55人,行政在职24人,事业在职19人;自收自支在职10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员4人。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宣州经济开发区将继续以“工业突破”为主线,全力打造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地;以“转型升级”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创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以“产城一体”为目标,建设产城一体的“北部新城”,全面启动产业社区建设。确保全年20个项目开工、20个项目竣工投产;新增规上(限上)企业10家、亿元企业4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全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5%;进出口和利用外资总额增长10%;新建市政道路5.5公里;财政收入9亿元,力争10亿元。以南浔经济开发区为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总体规模赶超目标。
(二)工作举措
一是实施形象提升工程。借助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契机,通过道路“白改黑”、绿化提升改造,着力提升宣州经济开发区形象,打造宣城“北部新城”。
二是实施招商提质工程。明确招商目标。以机械装备制造和医药食品产业为招商主攻方向,以招大引强为主线,强化产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围绕机械装备制造业,进一步完善铸造、锻打、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加工环节。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实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实施项目提效工程。针对开发区落户企业的困难与问题,积极协调,统筹发展,强举措,推进企业落户开工尽快投产,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
四是实施平台提标工程。
五是实施党建“六个四”工程。以党建为抓手,把党建工作与开发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党建。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476.05万元,比上年增加35.55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工资调增政策导致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79万元,其他收入69.26万元。支出预算476.05万元,收支平衡。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367.04万元,占7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2万元,占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1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40.48万元,占8.5%。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