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宣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和国家级高新区创建等各项工作,根据《宣州经济开发区关于成立2017年重点工作推进领导组和督查组的通知》(宣区开〔2017〕8号)文件精神,制定2017年重点工作督查办法。
一、成立重点工作推进督查组
组 长:梅清涛
副组长:陈能武
成 员:李光斌、杨焕霏、周立峰、吴林林
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
二、督查对象
1、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推进领导组
2、宣州经济开发区扩区工作推进领导组
3、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领导组
4、形象提升工作推进领导组
5、基层组织提升年工作推进领导组
三、督查程序和方式
1、各重点工作推进领导组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拟定2017年度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2、各重点工作推进领导组须于每月28日前对当月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3、督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两种方式。
定期督查:督查组一般每两个月对各重点工作推进领导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不定期督查:根据开发区中心工作需要和党工委安排,进行不定期随机督查。
4、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调阅相关软件资料等,全面了解各工作推进组的工作完成情况,由督查组进行梳理汇总后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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