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委是主管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承担全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全区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市政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民生工程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等,我委严格执行财政局下发的财政预算指标,控制支出。
二、2016年决算数为927.67万元
2015年决算为928.2万元,2016年决算927.67万元,减少0.53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收支平衡,2016年采购预算为3.5万元,实际支出为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为422.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23万元,工程建设管理支出为47.1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为29.60万元,城乡规划与管理支出为48万元,建设市场管理监督为85.6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为90.37万元,住房公积金为48.72万元,购房补贴为14.38万元。
三、部门组成
1、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城乡规划建设科、行政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行政编制20人
2、隶属事业单位:①宣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及开发区分局②宣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自收自支单位)③宣州区规划分局④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局⑤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⑥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⑦区物业管理办公,自收自支编制17,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人。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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