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住建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住建局> 政策解读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宛陵湖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08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宛陵湖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08
《宣城市宛陵湖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9-08 00:00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宣城市政府办拟制了《宣城市宛陵湖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宣城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宣政办秘[2014]166号)的文件要求,现解读方案如下:

   一、解读内容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宛陵湖是城市建设重要的生态和公益性项目,是城市湿地公园,已逐步向市民开放。但随之而来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任务日趋繁重。及时进行立法,规范各类行为,迫在眉睫。本《办法》的制定实施,将更好地推进管理资源整合、促进管理关系理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标准,整体塑造宛陵湖人文深厚、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宣城市宛陵湖保护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分八章43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共5条;第三章设施管理,共4条;第四章水体和湿地保护,共8条;第五章船舶管理,共6条;第六章绿化管理及其他,共4条;第七章法律责任,共10条;第八章附则,共1条。

一是《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保护对象。《管理办法》中第二条对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宛陵湖区域包括宛陵湖水域、湖心岛、环湖景观绿化区域等,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宛陵湖区域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是规划和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宛陵湖区域的保护规划是区域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宛陵湖区域的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宣城市总体规划而编制的。因特殊情况需要对保护规划进行调整、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办法》规定宛陵湖常水位为13.5m(黄海高程),丰水位14.0m,枯水位13.0m。《办法》中第十条在宛陵湖区域禁止下列行为:1、缩小湖泊面积;2、影响湖泊的行水蓄水能力和其他设施的安全;3、影响水体质量;4、影响和破坏湖泊的生态环境。

三是宛陵湖区域管理。《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禁止行为。在宛陵湖区域内不得有刻画、涂污设施,擅自砍伐树木、损毁绿地,倾倒、焚烧垃圾,湖内洗澡、洗涤和擅自游泳、垂钓。二是秩序管理。在宛陵湖区域内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向宛陵湖区域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三是交通秩序。宛陵湖区域内禁止除了观光游览、养护车辆、船只外的其他机动车辆船只进入。

四是《管理办法》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宛陵湖区域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未按本《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占用、围圈、填堵、分割水体;擅自捕捞和采摘水生动植物;车辆擅自进入湖区等行为,授予其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市城管、规划、水务、农业、林业、交通、环保、工商、旅游、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关保护管理工作

五是宛陵湖定位。我们把宛陵湖定位为城市公园,即宛陵湖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的、供人们游览、娱乐的景观水域。从管理范畴来说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有较明确范围的区域,以便采用公园式的管理模式,避免了定位不明确导致的管理模式的不确定。

二、解读形式

本《管理办法》的解读内容通过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同步公开。

三、解读时间

经审定后的本解读方案,作为《管理办法》的附件同步印发,并在《管理办法》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内容提交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解读方案正式印发前要随文报送市法制办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