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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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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介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14 发布日期: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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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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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介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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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介
发布时间:2018-06-14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介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主管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56年,编制为正局级,2000年撤市设区后,二级机构逐渐增至为八个,分别是住房保障办公室、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城乡规划设计室,内设科室为4个,分别为办公室(含财务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村镇建设科,现有工作人员86人。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城乡规划,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以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规划审批后管理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指导、督促乡镇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完成评审、审批,并监督实施;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承担全区城市规划区以外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技术政策实施。承担城市规划区以外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督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承担城市主城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全区城市规划区以外村镇建设及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村镇供水、燃气管理。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执行中央、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发放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存量公有住房的评估出售和全区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查批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基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和土地收储及相关重点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建设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和区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参与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负责提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及申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组织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负责指导和考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相关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监督;联合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行业费用标准。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宣州区叠嶂中路69号

邮编:242000

电话:0563-302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