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发改委>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本部门预算情况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17-02-08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17-02-08
宣州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国家价格改革措施在我区的出台和落实,组织设施平抑市场物价工作,确保物价基本平稳。

  2、根据定价目录并在管理权限内,制定和调整区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3、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4、负责全区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5、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及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和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区物价局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行财科和价费综合管理科。另辖3个二级机构,分别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和价格认证中心。其中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其余均为行政单位。全局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9人,退休人员7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加大价费监管,做好调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做到科学合理。继续加强价格监测,分析价格形势,掌握价格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上级要求,有计划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做好涉农、涉企和教育、医疗、客运、水电气、物业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好价格认证和鉴定工作。继续做好“12358”价格举报及价格咨询受理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根据上级要求,继续开展有关教育活动,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遵纪守法、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区物价局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310.49万元,分别由预算拨款285.49万元和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25万元。收入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较上年增加45.29万元,涨幅1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减少津补贴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56万,二是办公经费、扶贫、认证工作等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82万,三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离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71万元,四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工资配套住房改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2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310.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较上年增加45.29万元,涨幅1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减少津补贴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56万,二是办公经费、扶贫、认证工作等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82万,三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离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71万元,四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工资配套住房改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2万元。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为: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167.16万元,占53.85%,物价管理:81.82万元,占26.3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8.01万元,占12.24%,住房改革支出23.5万元,占7.56%。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办公经费预计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宣区政办秘[2016]28号文件规定,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因办公需要,2017年度预算预计安排3.5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宣州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O一七年二月八日